47克的罪愆

by kflai

著名作家许裕全第一本报告文学集

故事,是开启我书写报告文学的灵光。尤其当我沉浸在叙述者的情境里,神识都被那些强而有力的生命故事深深穿透;每次从他们戛然而止的故事里回神,怔忡摇晃间,发现自己又被点燃充沛了,能够再一次抵达更远的他方。
凡挖掘,必带着破坏,无论有心或无意,揭开伤疤或揭露真相,界线总是模糊,从眼睛看出去的世界,再怎么透彻,都有局限。
对于受访者,我总视为对我无私、善意的托附,每每落笔,总是提醒自己要轻,还原故事的同时,別忘了慈悲。或许,这是报告文学教会我的,最重要的一件事:慈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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节录

死刑,做为扼阻贩毒的立意强烈鲜明,但背后却是一个人亡家毁的天伦悲剧。
「杨伟光」这三个字,深深牵动着我的神经,它成了一种生命符号,激起一场庞大的民间运动,死亡的戳记烙印在他身上,却无时无刻隐喻著──在严刑峻法前,生命是否有第二次机会? ──的大哉问,以及由此延伸开来的,死刑的废除争辩。
这桩案件胶著延宕良久,他像是被囚禁在记忆的荒岛般,随着时间久远而腐蚀霉烂,许多人近乎遗忘,包括我,总会突然像穿越时光隧道般偶然的想起:这个被死神侦缉的年轻人,是否安在? 直到这则死刑有条件被废除的消息,像一把钥匙,开启了记忆的宝盒,耀眼的光柱从宝盒里射出,才又倏地刷亮了许多人的关注和记忆,杨伟光的形象又再一次在光影流转中倒敍搬演。
其实在较早前,亦即同年的四月四日,由大法官陈锡强、潘文龙及维克拉惹组成的三司庭,否决了杨伟光的代表律师拉维(Madasamy Ravi)提出的刑事动议上诉。上诉文指总检察长不平等对待杨伟光及唆使他贩毒的老板谢俊龙:身为跑腿的杨伟光罪责较轻却被控死罪;反观老板谢俊龙,罪责较重,却被控方以刑事法(临时条款)拘留,最终撤销控诉。
最后,上诉庭以总统宽恕不可牴触内阁意见为由,驳回司法审核上诉,维持死刑原判。
那次上诉,是杨伟光依循司法途径争取免除死刑的最后一道金牌,当这扇门被关闭,除了总统特赦,没有別的方法能让杨伟光从绞刑台上活着走下来。彼时,杨伟光已三审定谳,且向新加坡时任总统纳丹申请特赦失败,仿佛预知了死亡之不可逆违。
所以当拉维手捧杨伟光在监牢里、费时一个月诚心所绘的地藏王菩萨像,从法庭走廊出现,在场的人无不感慨低回,即便佛渡众生,即便地藏王菩萨曾说:「地狱不空,誓不成佛」,也无法打救眼前这个命运乖舛的年轻人了。
总统特赦,犹如神蹟,是所有死囚的梦,然而这梦离他们到底有多远呢?
追溯既往,从一九六五年至今,总统行使赦免特权的案例仅是区区的六次。最后的一次总统特赦,发生在十四年
前──一九九八年五月,时值新加坡第五任、且是第一位民选总统王鼎昌(1936-2002)时代。从死刑「赦免」成「无期徒刑」、轮回了一圈的幸运儿,是被控谋杀罪的印籍囚犯 Mathavakannan Kalimuthu。当年他被判死刑时和杨伟光同龄,如今也已出狱。
现实里,不是每个人像 Mathavakannan Kalimuthu 那么幸运,杨伟光也没有这等好运,在往后接任的纳丹总统就职的十二年以来,从未有死刑犯被宽赦,预期从纳丹总统手中赎回自己的生命,这个梦想将永远不会成真。因为就在杨伟光第二度申请总统特赦期间,新加坡已选出了新任总统陈庆炎。新旧交替,总统府有了新主人,而披覆在杨伟光背后的,依然是死囚的代号。
杨伟光,一九八八年一月十九日生,沙巴州山打根人,家中排行第六,与众多兄姐妹挨挤在无水无电的马尼拉河破村落(Kampung Sungai Manila)。父亲杨广强是个卡司机,母亲廖云娟则是洗碗工人。自杨伟光三岁时父母便离异,父亲再娶,患有忧郁症的母亲扛起一头家,家族成员四处寄居、离散。
杨伟光只受过数年小学教育。目睹母亲被排挤、奚落,为了自己的将来,十五岁独自飞来吉隆坡闯荡,身无长技,曾辗转当过散工、派传单、厨房助手、洗车工人、售卖盗版光碟。较稳定的「工作」,便是当「大哥」的跑腿,听便差遣。
低下层的出生背景,缺乏关爱与教育的成长环境,最后误入歧途……这些,与作奸犯科并无必然的因果关系,但的确较易让人对杨伟光产生同理心。
翻阅志号第【2009】SGHC 4 高庭审判书,杨伟光坦承替一个名叫谢俊龙(新加坡籍)的人,把两份褐色纸皮包装的「礼物」运入新加坡。
出发前杨伟光在新山大丰花园找了蔡姓朋友(Chai Chor Hsiang),由蔡姓朋友开车,於二〇〇七年六月十二日,晚间九点,共乘马来西亚注册的车牌MBK 5317 取道新柔长堤进入新加坡。晚间十点四十分,车子抵达义顺二十二路,杨伟光把其中一份包裹交给林姓(Lim Foo Seng)男子。
过后杨伟光收取林姓男子给予的五千元离开,晚间十一点二十分,他在卓源路 (Toh Guan Road)巴士站下车,改搭计程车,蔡姓朋友则继续驾车尾随在后。三十分钟后计程车驶抵乌节路文华酒店(Meritus Mandarin Hotel),他下车,从蔡姓朋友车内座底下,取出另一份褐色包裹,走进已在一旁鹄候的车牌SCV 2739M 黑色三菱Lancer 骄车后座。不一会儿,走出车外,旋即被捕。
螳螂捕蝉,黄雀在后。根据肃毒局(CNB)人员的说法,杨伟光的一举一动全在肃毒员的监控当中。杨伟光被逮捕时,慌乱中连喊了数声:「我要妈妈!我要妈妈!」,一脸受困幼兽的无助与惶恐。
关于杨伟光贩毒的动机,跟据主控官的陈述:「杨伟光不只一次替谢俊龙运送物品,他虽辩称曾对包裹心生怀疑,但对包裹内容是否为毒品毫不知情是不足采信的。因为,做为谢俊龙的跑腿,除了替他收帐,还需抱括运送货物,这也是其中一项任务。」
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四日,杨伟光在《滥用毒品法令》第5(1)(a)条文下被提控。翌年的一月七日,法庭判处绞刑,行刑日期订於二〇〇九年的十二月四日,星期五。收受毒品的林姓及另外一人各判入狱二十二年。
蔡姓驾驶员的命运岌岌可危,同车共路,与杨伟光的共犯结构脱离不了干系。但他福大命大,因杨伟光向主控官供证蔡姓青年与贩毒一事毫无关连,对比查核确实,逃过一劫。杨伟光够义气,保住了蔡姓青年一条命。
对于幕后唆使人谢俊龙,则被马来西亚警方逮捕引渡回新加坡。杨伟光起初通过照片指认谢俊龙是主谋,过后反悔,提出不指证谢俊龙的要求。
根据杨伟光在二〇〇七年七月三日向警方录制的口供:「……我不要在法庭指证他(谢俊龙),因为我担心自己及家人的安全……我希望他(谢俊龙)永远不知道我先前曾在照片中指证过他。」
总检查署在控方证据不足下,只以刑事法临时条款拘留谢俊龙,最后无罪释放。覆水难收,这个无可挽回的错误,让杨伟光付出了代价,那是从他手中丟失的幸运铜板,因为在未来几年作垂死挣扎的司法审核上诉中,都无法为自己取得有利的位置。
杨伟光入狱的那一天,还是一个未满十九岁的年轻人。从他身上搜出来的「礼物」,是四十七·二七克的海洛因(diamorphine)。海洛因学名二乙醯吗啡,俗称「白粉」,属于鸦片毒品系列中最纯净的精制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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