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事人和网络

by kflai

最近与几位艺术界的朋友有所交流。虽然个别领域的呈现方式各不相同,他们都是广义上的故事人:孙春美是大马中文剧场的中流砥柱、唐丽芳创建并运营台湾云林故事馆、张瑞成创作儿童漫画。

然而,除去讲故事,他们都必须为财政运营状况操心。孙每年筹办戏炬奖,四处找商家、官员、社团赞助。脸书上友人说她:“低头发短讯,抬头就开口:筹得经费不到一半”、“每一分钱都是花在刀口上”。云林故事馆的经费大头来自各级机关的专案赞助,唐是高铁常客,清早摸黑到台北,中午回彰化,初期提案中期检讨尾声结案,各类会议占去她大笔时间。

孙唐两人,都把讲故事当成一种现场艺术。的确,戏剧演员的气场,加上舞台布置灯光等等所造成的变幻和震撼,观众必须亲临现场才能有完整的体验。我曾坐在故事馆的榻榻米上,听唐的同人用几张硬卡片,把故事讲得出神入化。怪不得唐回应出书问题时说:书摆在架上,是死的(大意)。

然而,现场艺术有一个难以跨越的障碍:它要求观众在特定时间,肉身亲自到达一个特定的空间。我曾计划去观赏孙制作的演出,好不容易乔好时间和机票,那场演出却因票房欠佳而取消。有意愿看的人没能看到,当时在现场附近的大批人却事不关己,这个落差无法解决,便造就小众市场的现况。艺术家有时不免发发牢骚:你们整天在手机上刷屏,为什么就不来这里受一下感动呢?

小众状态,对赞助和财政影响深远。赞助是一种商业决策:我投资这笔钱,借助你的群众把我的讯息传达出去。我的目的可以是短期(群众马上就买了我的商品)或长期(群众对我产生好感,以后可能支持我的政策或商品)。假如你的群众太小或无法归类,我就不会做此亏本生意。

在无法回本的情况下,”赞助”其实更像“捐助”或“慈善”,起自施受双方的个人情谊,诉诸赞助人的高尚情操,并延伸到媒体的“友情”版面。然而,此类型的“赞助”不能永续,只是权宜之计,人一走,茶就凉了。

如果潜在观众群是一个金字塔,那么,可以突破空间和时间限制而到达现场的人,处于顶端。如果这个金字塔很小,顶端的人寥寥可数,便无法支撑这个事业或艺术的支出。永续经营需要底端广大的人群。

如何培养这个金字塔?答案是:故事和网络。这里所讲的网络,包括网际网路、手机和社媒。

网络对人类行为所造成的改变,是巨大且无法逆转的。你到街头巷尾看看,那些厨师、技师、售货员…..,空档时都在做些什么?几乎一律蹲趴着在滑手机。以前,他们大概就打打嘴炮,呷几口烟打瞌睡。人们在手机屏幕上倾注大量时间,这个现象是前所未有的。然而,这个媒体的内容素质低下,充斥小道消息、偏方、祥瑞、谣言、空洞的心灵鸡汤、词汇贫乏的宗教背书。

在此同时,传统媒体受到网络冲击,预算大幅度削减,内容的质量下降。人们以前读的东西很少,现在却读很多糟粕。与其感叹世风日下,不如好好把握这难得的机遇。因为,人们喜欢听故事。网络,则是一个故事人应该大加利用的低成本平台。

这里所说的故事,是原素和意象的浓缩、精华、掠影,以短文、评论、视频的形式,呈现给读者。故事人必须有计划,有系统性,孜孜不倦的讲述和经营。以戏炬奖为例,入围的戏剧讲的是什么故事?跟我有什么关系?能不能打动我的心?我若对这些一无所知,便不会对戏炬奖感兴趣,更遑论赞助。

故事必须挤进人们刷屏的时间,逐渐壮大观众金字塔。这塔装进数万人(以我经营脸书专页的经验,如有适当的内容,此目标可以低成本达成),方能有百中得一的数百人,浮上顶层成为现场观众。其余的群众,因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,散居各地,本来就无法来到现场,现在却成了赞助商的潜在顾客群,比现场观众大百倍,制造额外的经济效益。

以故事元素浓缩而成的短文和视频,和现场演出当然不能相提并论,欠缺灯光、走位,和讲述者的活灵活现。这点,我和漫画人张瑞成有同感:年纪渐长,更不耐烦花俏,只想好好的讲一个故事。毕竟,作为一个故事人,用更多精力来说触动人心的故事,比“朝扣富儿门,暮随肥马尘”,求赞助,赶专案检讨会议,更接近拥抱这门艺术的初衷吧?

2017年2月15日 星洲日报 生活志

Nathan Dumlao

正所谓“不做亏心事,半夜不怕鬼敲门”,人只有做了坏事才会疑神疑鬼,不做坏事就一定没事嘛!一 芳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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